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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針對目前國內CA認證在技術層面和應用層面上的弊端,提出了網絡公證這一想法,將權威的國家證明權引入虛擬的網絡世界,實行網絡公證填補網絡世界的法律真空,對主體身份確認危機、交易數據的證據危機和網絡交易履行中的支付信任危機給出了解決方案。
隨著網絡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已經被普通百姓所接受,它將逐步取代傳統商務活動,并有可能徹底改變貿易活動的本質,形成一套全新的貿易活動框架。但由于多種原因,電子商務的安全性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為了解決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世界各國經過多年的研究,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解決方案,即公開密鑰基礎設施PKI。PKI是基于公開密鑰理論和技術建立起來的、提供信息安全服務的具有通用性的安全基礎設施,可以保證網絡通信、網上交易的安全。它采用證書進行公鑰管理,通過
第三方可信任機構———認證中心CA,把用戶的公鑰和用戶的其他標識信息捆綁在一起,從而實現用戶身份的驗證、密鑰的自動管理等安全功能。而電子商務它本質上仍是商務,只是在資訊媒介這一交易手段上有了創新,即以網絡數據傳遞方式代替傳統的紙介質的書面形式。電子商務仍須嚴謹地按照傳統交易規則進行。與傳統交易模式相比較,除了利用了更為便捷高效的網絡媒介手段外,整個交易流程沒有改變,交易各方仍須經過互相確認身份、邀約及承諾、合約履行三個環節。
在商務活動中,公證司法證明權也必需在網上的實現,而這種在網絡上進行的證明,有別于紙介質的書面證明方式,我們稱之為“網絡公證”。
一、國內CA的現狀
CA認證機構是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各級CA認證機構的存在組成了整個電子商務的信任鏈。如果CA機構不安全或發放的數字證書不具有權威性、公正性和可信賴性,電子商務就根本無從談起。自1998年國內第一家以實體形式運營的上海CA中心成立以來,全國各地、各行業已經建成了幾十家不同類型的CA認證機構。從CA中心建設的背景來分,國內的CA中心可以分為三類:行業建立的CA,如CFCA,CTCA等;政府授權建立的CA,如上海CA、北京CA等商業性CA。
不難看出,行業性CA不但是數字認證的服務商,也是其他商品交易的服務商,他們不可避免的要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交易過程,這與CA中心本身要求的“第三方”性質又有很大的不同。就應用的范圍而言,行業性CA更傾向于在自己熟悉的領域內開展服務。例如,外經貿部的國富安CA認證中心適當完善之后將首先應用于外貿企業的進出口業務。政府授權建立的第三方認證系統屬于地區性CA,除具有地域優勢外,在推廣應用和總體協調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不過需要指出地區性CA離不開與銀行、郵電等行業的合作。
二、國內CA存在的問題
在電子商務系統中,CA安全認證中心負責所有實體證書的簽名和分發。CA安全認證體系由證書審批部門和證書操作部門組成。就目前的情況而言,CA的概念已經深入到電子商務的各個層面,但就其應用而言,還遠遠不夠,都還存在一些問題。
1.在技術層面上
標準不統一,既有國際上的通行標準,又有自主研發的標準,這必將導致交叉認證過程中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
2.在應用層面上
一些CA認證機構對證書的發放和審核不夠嚴謹。從法理上講這些審核人員不具備法律上所要求的審核證明人資格,也無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現在的CA中心本身往往也是交易或合同的一方,難免存在不公正性。在分布格局上,很多CA認證機構還存在明顯的地域性和行業性,無法滿足充當面向全社會的第三方權威認證機構的基本要求,而就互聯網而言,不應該也不可能存在地域限制。
三、認證的解決方案
在傳統的商務貿易中,公證機構作為國家的證明機構,以交易信用的第三方中介行使國家證明權,其權威性與統一性歷來為法律所確認。公證證明屬國際慣例,中國加入WTO后,在與國際法律制度的接軌中,公證機構的證明效力日益顯現出來。正因如此,將權威的國家證明權引入虛擬的網絡世界,實行網絡公證能夠徹底填補網絡世界的法律真空,解決目前國內CA認證的弊端,使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向網絡世界延伸。[Page]
網絡公證方案首先從網絡身份的真實性證明入手,在確認網絡主體的真實身份的基礎上,對網絡交易內容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角度加以證據保全,對交易履約中的資金支付采用公證行業特有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加以解決,因此,我認為網絡公證方案是電子商務安全與信用的一個整體解決方案。
1.網絡中真實身份審核的解決
一個安全、完整的電子商務系統必須建立一個完整、合理的CA安全認證體系。以PKI技術為核心的CA證書能解決網絡數據傳輸中的簽名問題,日益顯現出其確認網絡主體身份的優越性。但是,在實際運作中,網絡CA電子身份證書仍然為大家所懷疑。究其原因,關鍵在于網絡中的CA證書持有人與現實世界中的真實身份是否一致并未得到徹底解決。如不解決這個前提,則用CA證書所做的任何簽字將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因為沒有一個現實世界的主體與之相對應,并承擔網上義務,而法庭更是無從受理。
縱觀諸多國家的電子交易,數字證書的發放都不是依靠交易雙方自己來完成,而是由一個具有權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來完成,該第三方中介機構以提供公正交易環境為目的,應具有中立性。因此,銀行所辦的CA中心以及其他純商業性的CA中心是不符合國際慣例的。一個身份認證必須滿足兩種鑒別需要:當面鑒別和網上鑒別。當面鑒別以生物特征為主,網上鑒別則以邏輯特征為主。在CA證書的發放中,關鍵的環節是RA證書離線面對面審核,交易當事人關心的基本信息,如網上的對方究竟是誰,真實的身份與信用狀況如何等。然而,目前相當多的CA公司在實際操作中或多或少地存在隨意性,并未建立起嚴格的審核要求與流程。申請數字證書的用戶只要在網上將相關的表格隨意填寫后,即可從CA公司那里獲得個人CA證書。
異地申請的企業只要將相關資料蓋上公章郵寄過去,并交足相關費用即可獲得CA證書。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要在全國建立幾千個面對面的審核點,目前還具有很大的難度,因而建立嚴格的審核流程是十分困難的。然而網絡公證可以徹底解決這一困惑。網絡公證可以將傳統的公證證明應用到CA證書的身份審核上。其具體解決辦法是:將遍布全國的數千家公證機構通過因特網聯成一個統一的網絡—中國公證網絡,以實現將社會公眾、公證客戶、公證機構與公證相聯結。也就是說,通過中國公證網,將遍布全國各地的公證機構有機地聯在一起,徹底解決了異地審核的難度,并確保了網絡身份的真實性。當用戶需要申請CA證書時,即可到所在地的公證機構進行離線的面對面審核,也即RA審核。該審核嚴格按照公證機構的審核要求與流程進行,公證機構自然地對所審核的內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過RA審核后的資料統一進入公證機構的中心數據庫中進行安全存放。
這樣,經網絡公證RA審核后所頒發的CA證書就自然地與其真實身份相對應,以后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的網上簽名行為即為其真實持有人所為。進行RA審核的人員不是普通公民,而是現行法律體系中承擔法定審核工作的公證員,他們負有審核身份的法律責任,行使的是國家的證明權。由此可見,網絡公證所構建的網絡真實身份審核體系,可以與CA中心以及其他公司相配合,為其發放CA證書提供審核環節的服務,以解決其審核布點困難以及審核者身份不合法的問題。
就技術而言,CA在現階段的應用已趨成熟,PKI公鑰管理體系也很實用。它通過給個人、企事業單位及政府機構簽發公用密鑰與私人密鑰組成的數字證書,來確認電子商務活動中交易各方的身份,并通過加解密方法來實現網絡信息傳輸中的簽名問題,以確保交易安全性。
2.網絡中的交易數據的安全保存
在確定網絡身份后,交易雙方就進入了實質談判,以達成雙方認可的條款。在傳統交易中,協議的合同化過程是在書面合同上簽字蓋章,一旦交易雙方日后在履約中出現爭議,就可以以當初所簽署的書面合同作為證據來解決存在的爭議。與此對應,在虛擬的網絡交易中,也必須能讓虛擬的交易數據得以固化并在日后可能發生的糾紛中作為證據為法院所采證。網絡公證方案可以采用的解決方法是提供第三方數據保管服務。當交易雙方在網上達成協議后,各自用CA證書對合同進行加密簽名,并將合同的電文數據內容提交到網絡公證的數據保存中心。由于進行了加密簽名,數據保存中心也無法打開并知悉當初的交易合同,這就真正確保了其安全性。事實上,由于第三方公正方的參與,使得電子商務交易得以在制度層面得到安全保障。交易雙方一旦出現糾紛,通過解密打開的合同將由公證機構出具其保存的公證書證據。而公證文書在法庭上是可以作為證據直接被采納的。[Page]
3.網上合同履行的提存服務
電子商務交易的信任危機除了主體身份確認危機、交易數據的證據危機外,網絡交易履行中的支付信任更是阻礙網絡交易發展的阻力。雙方達成交易意向后,買家擔心的是能否準確、及時地收到貨物;賣家擔心的是交了貨后能否準確、快捷地收到貨款。也就是說,網絡交易雙方共同關心著網絡合同履行中的信用安全問題。網絡公證可以依照傳統的提存公證思路,結合網絡技術展開網絡提存業務。在網絡電子商務交易中,買方不必將貨款直接交付賣方,而是將貨款提存到網絡公證提存中心,在其收到貨物并簽署完相關單據后,提存中心再將貨款支付給賣方。這樣,網絡公證提供的第三方提存服務徹底解決了網絡交易雙方對網上合同履行的困惑,尤其是支付的擔憂。法律制度和傳統貿易中早已有的公證提存方式對網絡世界中的交易尤為適用。
可以預見,隨著信息安全領域的標準化、法制化建設的日益完善,網絡公證依托中國公證網絡,運用公證的國家證明力所構建的第三方信用與安全服務以及網上合同履行的提存服務,將徹底解決網絡交易主體對電子商務的信用問題,也必將極大地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
四、小結
總之,通過向網絡主體在經過RA審核后發放CA電子身份證,解決了網上虛擬主體的真實身份及網上簽名問題,并通過網絡公證的數據備份中心為交易雙方的網上電子合同提供了證據保全,終以網上提存電子合同的履行來提供網上支付信用服務。“網絡公證”作為一個第三方法律服務平臺,以其幾個有機連結的在線服務系統、完整地解決了電子商務中的安全及信用問題,在虛擬的網絡空間構建起一座溝通雙方的真實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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